当前位置:车主之家 > 汽车新闻 > 政策法规> 国务院参事建议北京市征收车位占用费
国务院参事建议北京市征收车位占用费
2010年10月14日 10:16 来源: 法制晚报 编辑:文莹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对于北京交通,上至国务院智囊团,下到平民百姓,都有话说:未来五年控制小汽车消费,考虑出台车位占用费;发展公共交通增加社区摆渡车。

       国务院“智囊团”为北京交通支招 建议未来五年控制小汽车消费———

       对于北京交通,上至国务院智囊团,下到平民百姓,都有话说:未来五年控制小汽车消费,考虑出台车位占用费;发展公共交通增加社区摆渡车。

       今天上午,记者从交通委获悉,十二五规划编纂已进入中期阶段。交通部门将把百姓广泛关注的、符合发展理念的好建议,都吸纳到十二五规划中。

       ●发展公交车 增加摆渡车接驳小区至车站

       市民提出的建议中有一半都是关于公共交通发展的。如优化公交线网、增强公交地铁覆盖建设等。

       记者在建言中看到,很多市民提出增加社区摆渡车的建议。用摆渡车解决市民从小区到车站最后一公里或者几公里的问题。

       交通委规划处处长陈燕凌表示,城市公交应该有快线网、主线网和支线网,才能覆盖全面,方便市民。

       国务院参事沈梦培认为,公交线路已经不需要主干道的重复长线路,不如改成几条短途线路,相互接驳。

        ●控制小汽车 考虑出台车位占用费

       根据交通部门最新数据统计,目前本市小汽车平均每日增加2000辆左右,预计到2015年机动车总量将突破700万辆。

       这意味着,届时中心城区内的路网平均速度勉强能达到15公里每小时,比今年9月19日的雨后京城大拥堵时的路网速度还要慢。

       国务院参事郭廷结剖析,“全城都是小汽车,用车无限制,使用成本太低。所以,北京未来五年一定要控制小汽车消费,考虑出台车位占用费,禁止单位向私家车提供免费车位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

       国际经验

       根据日本法律规定,买车得先买车位。个人或单位买车时必须出具拥有固定车位的证明,这种固定车位既可是自有的,也可以是长期租借的,车位必须在单位或者住所500米至2000米的范围之内,否则交管部门将拒绝给新车上牌照。

       同时,车辆停放在公共停车场的费用也非常高。

 

[共0条评论]网友热评

提交评论0/500字

0条评论 | 查看全部>>
网络警察 返回顶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手机版 | 网站地图 | 好卖车 | 分站加盟
版权所有:车主之家(www.16888.com)
备案号:粤ICP备06021273号 电信与信息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粤B2-20080314
深圳30年网络信息杰出贡献企业 深圳电子商务协会监事单位 深圳四川商会理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