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方便,市民陈某竟携带巨款搭乘“蓝牌车”回家,不料落入抢劫团伙早已设好的圈套,90万元巨款被席卷一空。近日,这起发生在3年前的抢劫大案的主犯之一颜某被龙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悉,2007年1月30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颜某伙同周某、王某全、王某军、李某、王某柏等6人预谋抢劫。当晚,周某和犯罪嫌疑人王某全、王某军、王某柏4人驾驶一辆小汽车到龙岗区布吉街道一带寻找目标。周某、王某军、王某柏3人在深惠路康桥花园红绿灯路口下车等候,王某全则驾驶小汽车在深惠路横岗收费站处,以蓝牌车兜客为名将在此候车的被害人陈某诱骗上车,行至康桥花园路段,王某军、周某、王某柏3人冒充乘客上车。随后,王某军、周某、王某柏等人将坐前排的被害人陈某制服并拖入后排座位,用被害人携带的背包带将被害人双手捆绑,后劫取被害人的背包及身上的现金人民币8.5万元、港币7500元以及银行卡5张、诺基亚手机、三星手机各一部。继而嫌疑人周某、王某柏等人采取暴力殴打,迫使被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然后与驾驶另一辆汽车的颜某、李某两人会合。随后,犯罪嫌疑人用一根黄色尼龙绳将被害人捆绑,并用胶带纸将被害人的口、眼等部位蒙住。
得手后,颜某、李某、王某军3人持被害人的银行卡到东莞农村信用合作社常平分社ATM机,用华夏银行卡取现人民币4500元。次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颜某、李某、王某军3人持被害人的华夏银行卡及邮政储蓄卡先后到深圳市某珠宝有限公司布吉、龙华柜台、龙华某百货商场的金行,分别刷卡购买了共价值人民币79.0692万元的黄金饰物。作案后,犯罪嫌疑人才将一直控制在车上的被害人陈某丢弃在东莞塘厦镇林村的路边。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被殴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案发后,周某很快被警方抓获,已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经过缜密侦查,犯罪嫌疑人颜某也于2010年7月23日在东莞市常平镇被抓获,近日,已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据悉,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柏日前也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桐乡市公安机关抓获,现已移送龙岗公安分局并案处理。本案另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全、王某军仍在逃,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