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晚,红外线酒精检测仪显示测试人的血液酒精含量为8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据此,司机关某也成为了深圳市乃至全国首例通过红外线酒精检测技术(以下简称“红外测”)确定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当事人。
出动800警力设点106个
3日晚的行动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8月1日正式实施后,交警部门首次开展“猎虎”行动,市交警局在全市共设点106个,出动警力800余名,并首次启用了“红外测”技术。
3日晚9时许,位于春风路高架滨河路段的交警查车点拦截了一辆尼桑轿车。现场“吹测”结果显示,司机关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100mg/100ml。对此,当事人提出异议,要求复查。民警随即将其送往市交警局机动大队。
3日晚10点,机动大队某办公室内,司机关某被安排坐到一台名为“红外线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的仪器前。其在现场人员的指导下深吸一口气,随后向吹嘴内持续呼气。5秒钟后,仪器显示屏上显示其酒精浓度为85mg/100ml,并随即打印检测结果。至此,司机关某再无言以对。他将被处罚金3000元,另处吊证6个月以及拘留15天。
截至3日10点半第一阶段“猎虎”行动结束,共查处醉驾11宗,酒驾8宗,涉牌涉证违法12宗,非法改装灯光15宗,弃车逃逸3宗。
可申请“红外测”复查
记者3日晚从交警部门获悉,该部“红外线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系8月1日新《条例》实施后第一次使用。
据介绍,我市交警以往查处酒驾、醉驾,主要依靠电化学原理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现场呼气测试(简称“吹测”),以及抽血后依靠光谱分析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简称“血检”)两种方式。其中,“吹测”方便快捷,但按照执法程序规定,如当事人对吹测结果有异议的需要进行“血检”,而该检测需要抽血,容易引起当事人心理上的对抗,耗时相对较长。
为提高执法效率,新《条例》第50条特别规定了使用红外线酒精检测(简称“红外测”)的方式。即采用国家计量认证的红外线酒精测试仪再次进行检测,并以该次检测结果作为确定违法行为性质的依据。据悉,这一方式在国外早已得到成功运用,其准确程度和检验体内酒精的结果几乎没有误差,方便、快捷、准确。由此,《条例》规定,驾驶人酒后驾车被查处时对吹测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进行红外线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