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学习考试可减少记分
驾驶人记分即将满12分,存在被扣证危险,怎样才能把记分降下来?
交警表示,主动申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并参加考试合格后即可减少记分。但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减分不能超过六分。
在具体操作上,交警将按照每半天学习3小时后进行考试的方式予以执行。同时交警将开发使用移动电话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学习题库,鼓励被记分人用驾驶证、身份证、手机号完成手机注册,使用手机借助WAP或者短信方式进行学习考试。同时,交警将在交警局信息网主页设置学习考核窗口链接,可以使用注册手机取得验证码后登录,直接在电脑上在线完成整个学习考试过程。
参加社会服务可折抵扣证时间
申请参加社会服务折抵暂扣驾驶证时间。《条例》借鉴发达国家及香港、澳门交通立法管理的经验。第4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如果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参加社会服务(必须由违法行为人完成),提供社会服务一个小时折抵暂扣驾驶证一天,最长不超过暂扣驾驶证期限的三分之二。此制度是国内首创,目前具体的实施办法正在和市卫生、民政、城管等部门研究制定中。
监控设施记录违法无异议可直接缴款
过去对于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必须先到交警部门去接受处罚,领取纸质的处罚决定书,然后才可以到银行缴纳罚款,程序非常繁琐。今后,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只要当事人无异议,就可直接到银行缴纳罚款就显得既方便,又可以节省社会成本。但依法应当记分的,还要按规定程序处理。
同时,市民也可以就近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违法行为。《条例》第58条规定,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交由下属的交通警察大队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就近的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条例》第55、56、57条,规定交警部门可以使用邮寄、短信、传真、电邮等方式告知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违法行为,送达法律文书。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同意其本人提供的传真、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约定方式为告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另行送达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