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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要恢复 6种“变身”要登记
2010年07月17日 23:36 来源: 生活新报 编辑:霞女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哪些车需做变更登记?哪些车必须立即恢复原貌?昨日本报报道昆明严禁非法改装机动车后,接连有读者打进热线询问。为此,本报邀请昆明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综合科叶玉昆主任,为大家圈定“非法改装”的范围。

       哪些车需做变更登记?哪些车必须立即恢复原貌?昨日本报报道昆明严禁非法改装机动车后,接连有读者打进热线询问。为此,本报邀请昆明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综合科叶玉昆主任,为大家圈定“非法改装”的范围。

         要尽快登记变更的

       叶玉昆说,对于车辆的变更登记,他们严格按照公安部10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要求执行。非法改装机动车,是指擅自改变机动车出厂时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包括机动车的动力、灯光、操作、尾气排放、冷却、制动、消音、悬挂、方向系统和外观结构、车胎轮毂等,需要及时恢复原状。

       已登记注册的机动车,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使用性质改变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其中,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不予办理变更登记的

       凡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车辆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不影响安全不需变更的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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