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确保此项措施的顺利实施,广州市公安局草拟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亚运会期间轨道交通安全检查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拟于近期报市政府审批发布,现将该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可在7月15日前向公安局反映。
拒绝接受检查被拒入站
根据“征求意见稿”,为确保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会顺利举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亚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决定》,市政府决定,广州市自2010年10月28日至12月26日,对乘坐轨道交通的乘客及所携带物品实施安全检查。
“征求意见稿”规定,将严禁乘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以及放射性、毒害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轨道交通车站。在轨道交通车站站厅非付费区检票口前设置安全检查点,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乘客携带的具体物品目录。公安人员、车站安全检查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乘客及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坚持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的乘客,安全检查人员有权禁止其进站乘车或令其出站。
超2公斤白酒也算易燃品
广州市公安局表示,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的具体物品列表显示,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以及仿制品都不得携带;爆炸物品类包括:弹药:各类炮弹和子弹等。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等。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上述物品的仿制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包括2公斤以上的白酒都不得携带进入地铁。
“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从7月9日至7月15日止,共7日。受理单位:广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联系电话:83115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