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大发布消息称,原适用特区内的法规将在7月1日后适用于扩大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也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交通处罚条例实施后,将使宝安、龙岗两区的交通违法成本成倍增加。关外车主表示,新的处罚条例不仅约束司机的驾驶行为,还将对关外的交通基础设施和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行人违法??罚款10变20
扩容前: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处警告或者10元罚款。
扩容后: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有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三类行为的,处100元罚款。
市民看法:龙华张小姐表示,市内的华强北都管理不好,在特区外想要处罚行人,实施起来难度大。
非机动车违法??罚款50变200
扩容前:驾驶非机动车有逆向行驶或违反规定载人等8项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扩容后:有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或者驾非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等4类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
市民看法:松岗刘先生表示,这项举措的实施如果真的有效果,关外的摩的非法营运应该可以解决了。
机动车违法??冲红灯200变500,累进加罚
扩容前:驾驶机动车按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的不同,分别处以50元(不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等)、100元(不带行驶证、驾驶证等)、150元(超速50%以下等)、200元(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等)罚款。
扩容后:根据交通违法行为恶性程度不同,分别处以300元(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等,一年内违法三次,从第三次起每次罚款500元)、500元(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一年内有冲红灯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1000元罚款;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罚款。
市民看法:布吉王先生表示,这个罚款额度是对关外司机经济实力的一次考验,应该能够刺激司机守法开车。
酒后驾车??罚款额度提高,醉酒驾驶拘留
扩容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两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扩容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3000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和15日以下拘留。一年内两次醉酒后驾驶的,除给予罚款和拘留处罚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市民看法:沙井刘先生表示,我是爱喝酒的,但新条例实施后,我绝对不会喝酒开车,不仅钱受罪,人也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