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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3万修车 保险公司只愿赔一半
2010年02月01日 17:53 来源: 成龙汽车网 编辑:毛毛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内容摘要:在绍兴县柯桥做生意的邓女士,为了保险理赔的事,奔波了一个多月仍无结果。昨天,邓女士告诉记者,她准备向杭州、北京的监管部门投诉保险公司,不赔到钱誓不罢休。

       而此时,维修车辆已经维修完毕,开走了。也就是说,维修早已成既定事实,而保险公司的定损报告才刚刚出来。

       而邓女士不同意该评估报告的结论,气愤地撤回了相应的索赔资料。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知邓女士,对已经确定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先进行赔付,对有争议的部分,邓女士可以向法院起诉。

       7月15日,邓女士专程赶到杭州,请教保监会有关人士,被告知:保险公司维修前没有定损,责任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而且,两家评估机构的评估价相差达五六万元,比较罕见。

       律师

         邓女士完全可以置身事外!

       浙江大丰律师事务所的马律师告诉记者,邓女士太老实了,过早垫付了事故车辆的维修费用。事实上,邓女士完全可以置身事外,让凌志车的车主起诉她和保险公司。这样一来,法院一般都会依照交警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判决。邓女士不需要拿出钱来,事情就可以得到解决。

       马律师称,类似邓女士的遭遇,并不少见。对于这类理赔纠纷,一般的处理程序是由法院委托有资质的评估中心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然后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如折旧等情况)进行计算。最终的判决结果,不一定会遂邓女士的心愿全额获赔。不过,交警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因为是第三者,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比较大;而保险公司自己委托的评估机构,也是利益相关方,法院一般不会采纳。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与汽车4S店的利益博弈,受害者往往却是消费者。一般情况下,汽修厂都会与保险公司达成一定的维修折扣协议,而邓女士遇到的这起纠纷,据了解是因为保险公司与4S店就折扣问题一直谈不拢:4S店不愿把维修价格降下来,保险公司不愿如数全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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