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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承保理赔信息年底前可自主查询
2009年11月05日 14:28 来源: 大河报 编辑:毛毛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财产保险公司提高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和客户服务品质,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通知,要求财产保险行业建立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

       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财产保险公司提高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和客户服务品质,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通知,要求财产保险行业建立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工作方案》,将首先在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交强险、商业车险等险种试点实施,然后再逐步推广到其他险种,最终实现所有险种承保理赔信息均可自主查询。查询内容将由初期的承保信息、缴费信息、批改信息、理赔信息等逐步扩展到手续费信息、投保渠道信息等。

       按照工作进度安排,今年12月31日之前,交强险、商业车险承保理赔信息的自主查询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试运行。

       通知要求,各财险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查询系统数据的真实有效,并保证相关系统的数据安全。信息查询方式应由总公司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至少应提供电话查询、互联网查询、柜台查询三种方式。为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各公司应建立客户身份验证制度,客户身份验证信息必须与保单信息一致。

       通知强调,各公司应建立异议信息复核查处机制。对于客户查询结果与保单信息或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异议信息,公司应启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或稽核审计机制,对投诉问题及时核实回复,对公司内控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对未能按通知要求实施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公司,保监会将采取公开披露、通报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降低分类监管评分、实施重点现场检查等监管手段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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