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车主之家 > 汽车新闻 > 政策法规> 汽车受益下乡细则出台 增加政策补贴范围
汽车受益下乡细则出台 增加政策补贴范围
2009年06月18日 22:37 来源: 羊城晚报 编辑:毛毛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日前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制定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细则》,农民申请补贴资金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农民车主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后购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2、农民购买微型客车(不含轿车);3、农民购

       日前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制定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细则》,农民申请补贴资金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农民车主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后购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2、农民购买微型客车(不含轿车);3、农民购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4、农民购买摩托车。

       实施细则明确:1.农民以购买细则规定的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为目的而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的,报废三轮汽车,每辆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补贴3000元;2.农民按规定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直接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或摩托车的,所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补贴销售价格的10%,但不超过5000元;摩托车销售补贴销售价格的13%,不超过650元。

       此次细则的颁布,在执行原来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补贴政策的同时,增加了:1.对农民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的补贴,补贴标准为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的10%,单价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2.总质量1.8吨以下的微型载货车也被纳入补贴范围,比照轻型载货车享受换购和新购的补贴政策。

       这将大大增加汽车下乡政策的补贴范围和效果。原先汽车下乡对轻型卡车需要换购才能获得补贴的要求十分苛刻,手续相对繁琐,消费群体定位不够准确,加上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并未能促进轻卡的销售大幅上升。对于微型客车的火爆销售,目前只有山东、江苏等少数省份实施了对微客下乡的补贴,销售的增加多受益于对乘用车1.6L及以下购置税的减半政策。由此看来,如果补贴资金到位,此次对于轻卡微卡消费的鼓励力度较大,将能一定程度上促使轻卡微卡销售的增长。上市公司中,福田汽车(600166)、东风汽车(600006)、江淮汽车(600418)和江铃汽车(000550)将受益。微货的总销量中,长安汽车(000625)、福田汽车、上汽五菱占比较大。

[共0条评论]网友热评

提交评论0/500字

0条评论 | 查看全部>>
网络警察 返回顶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手机版 | 网站地图 | 好卖车 | 分站加盟
版权所有:车主之家(www.16888.com)
备案号:粤ICP备06021273号 电信与信息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粤B2-20080314
深圳30年网络信息杰出贡献企业 深圳电子商务协会监事单位 深圳四川商会理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