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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售后服务已成投诉焦点亟待解决
2009年04月10日 22:36 来源: 江西日报 编辑:drift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汽车“三包”酝酿了几年之后,至今还没出台权威性的规定,有的只是企业自己的“三包规定”和服务承诺

       汽车“三包”酝酿了几年之后,至今还没出台权威性的规定,有的只是企业自己的“三包规定”和服务承诺。购买汽车的消费者究竟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汽车坏了又该怎么办呢?

       以新余市为例,目前消费者抱怨的除了汽车的质量或性能问题,更多的是汽车售后的服务问题,包括售后服务承诺不兑现、经营行为不规范、配件不正宗和收费不透明等,这些问题已成为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焦点。

       案例1:南昌某电视台记者郑某驾车出外采访,经过新余高速公路时,汽车出现故障。郑某请一汽车维修公司维修,该维修员到现场一看,说需要交维修费100元,该车就可修理好,即可上路行驶。郑某同意了,就跟着该人走。谁知这个人半路上就将这汽车的维修“卖”给了另一家汽车维修部。到了维修部,维修人员认定是轴承坏了,郑某赶紧叫朋友从南昌调货并送到新余,安装上去后,该车恢复正常行驶。这时维修部提出要交150元维修费才肯将汽车放行,郑某感觉就像上了贼船一样。后在消协的组织调解下,郑某交付了合理的维修费用将汽车开走了,但心里不爽。

       案例2:分宜县消费者刘某的汽车在外地行驶途中坏了,因为在“三包”期限内,刘先生打电话给汽车的售后维修部门,要求派人修车。售后部门让刘先生自己先和当地的汽车维修部联系,代为查看和维修。当地汽车维修部拆开了刘某的汽车,车是修好了,但维修费用高达3万元。维修费用谁来承担起了纠纷。售后部说汽车问题主要是由于车主操作失误,而且维修也用不着这么大一笔费用,不同意承担。而车主又以电话请示过对方为由,拒绝承担,双方发生冲突。事后,经消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不过,类似这样的投诉,仍然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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