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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4月1日施行
2009年04月01日 19:18 来源: 中国网 编辑:毛毛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根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8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8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全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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