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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保留汽车零部件关税纠纷上诉权
2009年02月01日 22:37 来源: 新快报 编辑:xiaotan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专家组就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政策不符合WTO贸易规则的裁决发布4天后,商务部在22日表示,中国政府保留就WTO针对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所作的不利裁决提出上诉的权利。商务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中国不完全赞同WTO专家组报告的内容和结论。

       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专家组就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政策不符合WTO贸易规则的裁决发布4天后,商务部在22日表示,中国政府保留就WTO针对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所作的不利裁决提出上诉的权利。商务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中国不完全赞同WTO专家组报告的内容和结论。 
 
   但商务部并未明确表示可能采取何种行动。按照WTO相关规则,中国可在专家组报告公布之日起60天内决定是否上诉。

       WTO解决争端小组日前敦促中国改变其称之为不符合WTO贸易规则的措施,切实履行WTO成员国的义务。商务部在22日的声明中重申了其立场,表示中国的上述关税政策是为了防止和打击某些公司以汽车零部件的形式进口整车,从而利用整车和零部件的税差来偷逃关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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