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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维修陷阱管理细则
2008年07月15日 08:51 来源: 长江商报 编辑:朱正光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汽车质保期从返修出厂当日重新计算。”近日,北京市发布《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等4项关于汽车维修的新制度,改变了以往因维修不彻底而让消费者多掏腰包的状况。
 北京已出台相关管理细则,武汉“暂无考虑”

       

       “汽车质保期从返修出厂当日重新计算。”近日,北京市发布《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等4项关于汽车维修的新制度,改变了以往因维修不彻底而让消费者多掏腰包的状况。

       

那么,针对目前汽修市场的诸多猫腻,湖北是否会出台地方性法规,以弥补国家相关法规的不足呢?

       众车主对现行法规不满

       “为何北京会出台补充性地方法规,就是因为现行国家政策完全实施起来还有一定难度。”业内相关人士表示。

       据了解,湖北省现在实施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虽对维修后的条款做了相应约束,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是问题不断。其中有很多车主对行业维修水准、保质期及零配件的价格都表达了不满。

       前几天,一位东风悦达起亚的车主陈先生反映,去年7月在该品牌4S店换了个排气管,但半年后就发现管内有腐蚀现象,4S店的工作人员说该部件不包换、包修。过了半年后,又在同一家4S店更换了相同部件,可不到50天,尾气排放管却掉了。最后4S店的人说他的车辆已经停产,已经不在保修范围之列。

       另有车主表示,很多维修店的配件价格都不透明,并因此引发不少维修纠纷。

       汽修法规需细化

       记者在现行实施的《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看到,目前的质量保证期是从出厂之日算起,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到达者为准。

       但是,对车辆在保证期内再次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规范》没有明确说明,且对那些配件该明码标价及车辆在维修中引起的争议都未作详细的阐述。

       值得大家借鉴的是,此次北京公布的《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就包含了《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以及《机动车配件采购、检验、使用、公示制度》,对目前维修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基本进行了明确。

一家汽车维修企业的经理告诉记者,《规范》的出台为汽修行业提出统一的操作规范,从经营许可到具体维修操作都有明确的规范,但是规定仍有很多地方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细化,从而更好规范汽车维修行业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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