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州市交警部门执法正式启用与《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适应的新版法律文书,同时,这也是《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以来,广州交警部门经半个月的执法学习之后,首次按新“条例精神”来执法。
现场:不系安全带,罚200元!
昨天上午十时,广州市儿童医院门口。该处车道较少,路窄,又毗邻儿童医院,附近人多,乱停乱放车辆多。
牌号为“粤ES22××”的面包车车主刘先生被交警拦了下来。一张在第60条罚项上打了记号的新版“牛肉干”由执勤交警送到了他的手中。
“200元?”刘先生看到罚单,似乎很不情愿地拿出自己的驾驶证。
记者在这张“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看到,标号第60条的罚项上写着,“驾驶员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被扣除1分、罚款200元。
执勤交警进一步解释:新版罚单是根据新推出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制定的,罚单上的处罚金额原则上按最高上限标明,部分常见的违法行为如乱停乱放、未系安全带、变更车道、违法掉头等的处罚金额,统统罚200元。他认为这有助于遏制交通违法。
记者还在罚单上看到:扣分未变,但每一个罚项都标明了依据来源,罚款金额也标注在后,车主在接到这样的罚单时,恐怕再也不需如以前那样找交警“理论”一番了。
因而现场处理起来,比以前要更为快捷。
乱停乱放还是可能被拖车
昨天上午在人民中路的执罚现场,有不少车主因乱停乱放被开具了新版“牛肉干”(罚单),罚款200元,然后驾车离去。
这是否说明,在提升罚款金额后,车主不必担心车辆被拖走呢?交警表示,这只是因为被执罚时,司机大多在车内,如果车辆停放时车内无人又影响到交通,交警仍然会呼叫拖车队前来将车拖走。
新版罚单启用后,乱停乱放罚项被列在醒目的第25条,罚款金额由原来的100元上升到200元。
针对这一在广州十分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正常的处理程序是:当车主在车内并能够出示有效证件、无其它违法行为时,交警现场开出罚单交给车主;当车主不在车内时,交警根据现场情况判断车辆是否影响当地交通,不影响时就开具罚单留在车上,如影响的话,仍会呼叫拖车队前来拖车,车主只能在交完罚款后到拖车场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