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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新政策暂缓两年执行
2008年07月15日 11:49 来源: 北京晨报 编辑:潘 筠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就在中欧美三方就中国进口汽车零部件政策的谈判进入到白热化的时候,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在7月悄然发出了暂缓两年执行《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
●零部件新政缓期两年

           ●国产豪华车成最大受益者

           就在中欧美三方就中国进口汽车零部件政策的谈判进入到白热化的时候,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在7月悄然发出了暂缓两年执行《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 (以下称《办法》)部分标准的通告,这份暂缓执行的通告让部分国产KD车又能够以相对整车低15%的零部件关税进入中国市场了(编者注:根据WTO相关协议,到2006年7月1日,整车进口关税率为25%,零部件关税税率则在2006年1月1日整体达到10%的水平,税差为15%。零部件新政暂缓实行,则意味着一部分国产KD车仍然按照零部件关税税率进入市场) ,由此,类似国产宝马、奔驰、凯迪拉克等豪华KD车的价格有可能再次降低。

       


       名词解释

       

    KD是“进口散件装配”的英文缩写。KD有三种类型:CKD、SKD和DKD。CKD、SKD是国际通行的说法。

       ·CKD(完全拆散)

           就是进口或引进汽车时,汽车以完全拆散的状态进入,之后再把汽车的全部零部件组装成整车。这种方式生产车型的零部件可以是全部进口的,也可以是一部分零件由国内厂家生产。

       ·SKD(半散装,一部分总成是现成的)

           汽车的发动机、底盘等各大部件总成基本上以半成品形式散装进口,国内厂家则就地将它们装成整车,并进行销售。

       ·DKD(车身总成组装)

           几乎就是车身大总成,装上4个轮子就是整车。

          


           通告让国产KD车“缓刑”两年

           去年4月1日《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正式在我国汽车生产领域实施,该《办法》规定进口零部件的价格如果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的60%及以上的都构成“整车特征”,都将按照进口整车25%进行收税。

           从去年开始,此项办法的施行相当程度上抑制了国产轿车的KD之风,上海通用的凯迪拉克和北京奔驰生产的大切诺基等国产化程度相对较低的车型都因为无法达到《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而先后纷纷被排除到国产序列之外。

            然而,欧盟以及美国对于该政策在我国的实施意见颇多,更有将上告WTO的传言,可见该项办法确实触及到了部分跨国企业的利益。

           今年7月12日,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和商务部再次发布通告,称:“原定于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整车特征的进口价格百分比界定标准以及有关汽车总成(系统)特征的A、B类关键件的区分标准,推迟到2008年7月1日实施。”虽然只是暂缓了进口零部件价格百分比界定标准以及A、B类关键件的区分标准,但从实际意义上看,A、B类关键件的区分标准的暂缓实施已经把汽车主要零件的各个总成的区分标准全部包括在内,这使得同一《办法》中的另外两个标准也没有了实施依据。

           专家认为 ,两年的“缓刑”期给国内的汽车合资企业留下了相对充裕的空间,将使其在提高国产化率方面有了更多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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