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车主之家 > 汽车新闻 > 政策法规> 新能源汽车 准入办法 出台
新能源汽车 准入办法 出台
2008年07月15日 11:58 来源: 新华网 编辑:加文 打印 手机阅读

       本报讯 (记者杨开然)在征求意见结束7个月后,新能源汽车的生产管理办法终于浮出水面。昨天,发改委正式出台《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将新能源车纳入发改委准生管理,今后,企业生产新能源车都必须取得发改委的许可。

       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等。发改委规定,新能源生产企业必须提交申请,核准后方可生产。发改委总共设定15道准生门槛,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一项是,企业需要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发改委表示,经过考核没有过关的企业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出申请生产新能源车。11月1日这一规则将正式生效。

       根据规则规定,新能源汽车发展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技术阶段。起步期产品只能进行小批量生产,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和条件下进行示范运行;发展期产品允许进行批量生产,但也只能在批准的区域、期限和条件下销售、使用;成熟期产品则与常规汽车相同,在销售、使用上也与常规车辆相同。

       汽车行业资深专家贾新光表示,目前自主企业还没有成熟的新能源车,因此总体来说,门槛过高不利于新能源车的研发。新能源车的前期投入很大,风险高,需要有资金或税收的鼓励。他表示,新能源车发展的当务之急还是建立统一标准。

       此前,新能源汽车一直处于无标准、无管理办法的状态。多家研发新能源车的企业一直呼吁建立标准,以便尽快上市销售。但目前除混合动力外,其他标准还是空白。

       科技部“863”电动汽车总体组组长欧阳明高曾表示,今后电动汽车的三种车型发展方向分别是:燃料电池车主要在公共交通领域;混合动力车在商用车和家用轿车领域占主体;纯电池车可用于大宗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微型轿车和轿车。(京华时报)

       
 

[共0条评论]网友热评

提交评论0/500字

0条评论 | 查看全部>>
网络警察 返回顶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手机版 | 网站地图 | 好卖车 | 分站加盟
版权所有:车主之家(www.16888.com)
备案号:粤ICP备06021273号 电信与信息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粤B2-20080314
深圳30年网络信息杰出贡献企业 深圳电子商务协会监事单位 深圳四川商会理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