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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修锁/撬门等五大类情形 修车厂必须报警
2008年07月15日 08:53 来源: TOM汽车 编辑:秋 弋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警方首次出台规定,今后,机修企业在遇到车门被窃等五种情形时,必须报警,凡是不举报的,一经查实将最高罚款3000元。

       夏季是机动车被盗案高发期部分汽修厂从事走私车改装等现象较突出警方首次出台新规———

           本报讯今日上午,朝阳警方会同有关部门对十八里店附近的汽车修理点进行整治,从而拉开了全市专项整治汽车维修点的序幕。记者获悉,警方首次出台规定,今后,机修企业在遇到车门被窃等五种情形时,必须报警,凡是不举报的,一经查实将最高罚款3000元。

           据介绍,每年的夏季都是机动车被盗案件的高发期,部分汽车修理厂非法从事走私车改装、拼装现象较为突出。

           通常,犯罪嫌疑人将偷盗的机动车运到汽车修理厂后,将原车发动机及车架号码进行涂改,再经改装、拼装后转销外省以牟取暴利。

           为了从源头上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有效堵塞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全市警方将联合工商、城管等部门,重点对辖区内机动车修理业、二手汽车交易市场、旧汽车配件交易市场、机动车拆解业以及停存等场所开展治安整治,加大对改装、拼装、窝赃机动车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据悉,此次全市的专项整治活动为期3个月,凡是属于无照经营的修理点,将一律取缔,并依法对出租房主进行处罚。对超范围经营的,则按照高限进行处罚。

           五种须举报的情形

           要求更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或发动机号码有改动痕迹以及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与行驶证不符的。

           车门或点火开关钥匙孔有被撬痕迹的。

           要求更换整车锁或无车钥匙的。

           无手续要求更换整车颜色或发动机的。

           短期内一人多次送修不同车辆或一人多次送修同一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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