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交强险浮动费率开始实施,6月底个别机动车车主“提前续保”的伎俩已经没有了用武之地。但随着八九月份交强险续保工作的临近,为了省钱,一些车主又开始钻空子更换保险公司。
“提前续保”的伎俩失灵
记者昨日从河南保险业获悉,自7月1日“交强险浮动费率暂行办法”出台后,我省保险公司均已开始实施新制度。
机动车车主到保险公司续保交强险时,需要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单》进行签字确认。
据业内人士透露,曾有一些车主在新制度实施前,托关系、走门路提前办理续保手续。因为他们大多拥有上一年度 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根据新制度,如果上一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将上浮10%,最高费率上浮比率是30%。为了不上浮费率、少交保费,一些车主打起了提前续保的主意。
不过,由于提前续保奉行“多不退,少不补”原则,交强险有限期将以第二张保单为准。如果前一张保单期限未到,将会损失部分已投保的费用,所以提前续保也省不下几个钱。
续保换公司能得到费率优惠?
但一些车主想出了新招。近日一名摩托车车主告诉记者,由于工作变动,他打算换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根据部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介绍,他发现续保时换公司,有望得到下浮优惠。
根据摩托车车主的介绍,记者以车主的身份咨询了某保险公司。其业务人员表示,对于上年未投保或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交强险业务,本年度在其公司投保时交强险费率原则上不浮动,如果客户要求下浮优惠,必须提供上一年原保险公司出具的未出险证明。但假如车主无法出示原保险公司的证明,在出示原保险公司保单时,只要能够保证上一年未出险,也可以享受10%的下浮优惠。
换句话说,有没有原保险公司的证明并不是那么重要。记者从其他渠道了解到,目前,要得到未出险证明,车主需要去原保险公司办理。一部分车主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都觉得麻烦。
同时,由于目前河南省各大保险公司和交管部门还没有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新的保险公司无法了解车主在原有保险公司的记录。
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坦言,这种情况目前的确存在。一些保险公司为了吸引客户,承诺无需证明即可得到下浮优惠,甚至发现车主有上一年的出险记录时,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对其进行费率上浮惩罚。
当然,保险公司需要在内部进行整顿,然而,还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监管。不过从目前来看,由于全省规模的信息平台还没有建立,从根本上防范这一“投机”行为,确实存在相当大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