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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碰撞标准两年后施行
2008年07月15日 11:56 来源: 晶报 编辑:潇潇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到2009年1月,如果上市新车仍然无法通过新碰撞标准测试,将无法上市销售。随着国家《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等一系列强制性标准的逐步执行,国内汽车厂家新上市车型必须达到强制性标准,

       到2009年1月,如果上市新车仍然无法通过新碰撞标准测试,将无法上市销售。随着国家《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等一系列强制性标准的逐步执行,国内汽车厂家新上市车型必须达到强制性标准,才能列入国家发改委汽车产品公告,而在产在销车型如达不到标准的,则必须在2009年1月18日之前的“缓冲期”内达到标准,否则将从此禁止上市销售。

         根据新的碰撞标准,参考NACP标准的C-NACP标准目前已开始在全国逐步推广。C-NACP采取了类似欧洲NACP测试的标准,分别进行40%重叠率的56km/h正面偏置碰撞和50km/h侧面碰撞等三种。对于合资品牌来说,侧面碰撞早就在海外市场进行过多次,但对于自主品牌来说这仍然是全新的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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