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对新交强险有五大意见
[导读]自6月15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公布以来,5天时间内,中国保监会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488件。
——关于费率上下浮动比例问题。部分来信认为,交强险费率浮动“上浮容易,下浮难;多交容易,少交难”,实际上就是变相涨价。还有人提出,下浮条件过于苛刻,让人很难达到;上浮却是“轻而易举”,尤其对于新司机来说,享受优惠太难。也有一些不开车的人建议,对于一年内有3次以上责任事故的,浮动比例应加到50%-100%,甚至成倍增长不封顶,而对于连续5年或6年无责任事故的,保费应减少50%,以鼓励安全行车行为。对于连续10年无事故的,只交10%就行了。
——关于费率浮动比例设置的依据问题。有人建议,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的制定应遵循“法制、科学、公平”的原则。法制原则就是要严格按照上位法的规定,按法定程序办事;科学原则就是费率及浮动幅度的确定要以数据统计、调查分析和数学模型为科学依据;公平原则就是要兼顾各方面的合法利益,正确对待社会的呼声,提高这方面工作的透明度。
袁力说,目前接收到的社会意见大多数是中肯的、富有建设性的,也有一些意见是对交强险制度不了解造成的。保监会一并表示感谢并高度重视这些意见。
袁力表示,目前我国保险业正处在发展初级阶段的初始时期,保险人、被保险人以及保险监管部门都还不是很成熟。在交强险制度实施过程中,保监会要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交通安全状况、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程度及对新制度的接受程度、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等,特别是要充分听取和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将新制度的推进力度、实施进度与社会公众的承受度结合起来,既贯彻国家法规,又坚持“以人为本”,保护最广大投保人利益,使交强险费率挂钩浮动机制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