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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车标摇身变“名车”
2007年07月17日 19:06 来源: 东北新闻网 编辑:秋 弋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时下,一些私家车主爱上了为车“整容”,这些车主买来仿冒名车标志,贴在自己的中低档车辆上,将普通车造成“名车脸”。

       

           时下,一些私家车主爱上了为车“整容”,这些车主买来仿冒名车标志,贴在自己的中低档车辆上,将普通车造成“名车脸”。

         普通车变身名牌车

         近日,记者在街面上发现不少奇怪的汽车,国产车的车头,标志却是日本名车。记者在有车族中进行一番深入了解得知,这是一些车主的“创新作品”。市民李先生有一款10万元的普通轿车,其外形和一款丰田汽车有些相似,李先生将自己车前后车标摘下,换上了丰田的标志,整个车子“风光”了不少。

         仿冒车标随便乱卖

         据私家车主介绍,为车“整容”所用的名车标志在一些汽车美容装饰店就能轻松买到。在宁山路一家店铺里,记者看到大量丰田、奔驰、别克、本田等仿制名车标,它们的做工大都十分粗糙,价格十几元、几十元不等。按种类分,这里不但有前标、立标,连各种厂家从未出过的带有金色麦穗的侧标都有。

         改车标违反《交通法》

         针对汽车换标现象,沈阳市交警支队交管处民警称,车标作为汽车的一个标志,代表的是汽车的品牌,私自更换后将无法通过车检。《交通法》要求车辆要与登记的品牌、型号等信息相符,不得私自更改。私自更改将会被处以罚款并滞留车辆限期改正。另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将很难判断车辆的真实品牌,从而给事故处理带来不便。

         私售车标违反《商标法》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张庚元律师称,《商标法》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车主作为最终消费者,私自在自己的车上使用他人的“名车商标”,这对名车的声誉也是一种影响,因此也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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