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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撞死人逃逸 给人留下多大的伤痛你知道?
2015年12月14日 14:15 来源: 车主之家 编辑:吴怡雯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王宝强发微博称自己家人遭遇车祸身亡,怒斥肇事者酒后驾车逃逸。酒驾有多恐怖?你可知道?

       【车主之家 新闻】今天王宝强上了热搜,编辑还以为是又要宣传什么大电影了。没想到却是↓↓↓

       原来是王宝强在痛骂肇事者酒后驾车逃逸,称这种事发生在了自己家人身上,自己家人被人酒驾撞死。

       然而评论下方还出现一大波圣母婊说王宝强作为公众人物不应该爆粗。

       本编看完真是怒了,对于酒后驾车这种大逆不道的事,还外加肇事逃逸,这种行为不骂粗话简直对不起中国人好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选择酒驾、醉酒,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刺激?侥幸?麻烦?但是,当你做这件事的时候,就没有一刻去想过,会对自己造成什么伤害?更严重的是,会对无辜的他人造成什么伤害吗?

       2014年5月28日晚

       田连元: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

       2014年,田连元和其儿子出了一场车祸。

       73岁的田连元伤势不轻,

       而其儿子不幸身亡。

       肇事司机赵晓明逃逸后被抓,

       经查,

       酒精含量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是的,肇事司机的一个或许对他来说是无心之举,就这样让毁了一个家庭,带给田老师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直到今天,他都还未从一场给自己和自己的家庭带来严重伤害的车祸中恢复过来。没错,你的不负责任,带给别人的是一辈子无法抹平的伤痛啊!

       我们再来看看,有多少无辜的人因为酒驾者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一直罗列的话都要绕地球两圈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样简单的道理几乎人人都知,但是,“酒驾入刑”实施三年多了,却依旧有很多人视法律不顾,视生命财产不惜。

       接下来,有关于酒驾你必须知道的几个点!

       简单的说就是指驾驶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下面列举几种属于肇事逃逸的行为。

       

       按《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里提到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肇事者将被一次性记12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情节严重的,则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发生事故后逃逸后果可以想象得到,如果发生事故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上面没有提到交通肇事逃逸,但有上面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酒驾的危险性,不言而喻。一个个血淋淋的惨痛教训,让人触目惊心。惨烈的事故现场,让死者家属们的悲痛欲绝,你以为单凭铁窗后酒驾者掩面的忏悔就够了吗?

       杜绝酒驾,希望不是每个人口头上的标语,而更应该实践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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