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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辟谣 私家车没配灭火器不会罚款
2014年02月27日 17:08 来源: 车主之家 编辑:刘敏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昨日,多名网友在微博、微信上收到消息,称3月1日起,深圳私家车没有灭火器和三角警示牌将被罚款200元。经记者向我市交警部门了解,此为谣言。

       【车主之家 新闻】昨日,多名网友在微博、微信上收到消息,称自3月1日起,深圳私家车内没有配置灭火器和三角警示牌将被罚款200元。经记者向我市交警部门了解,此为谣言。

       昨日下午14时,一名新浪微博网友@——KimMing 向深圳交警询问, “3月1日起,开始路面抽查私家车灭火器和停车三角架,没有者罚款200元,请问是真的吗?”记者浏览发现,有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表示在微博和微信上都收到了这样的消息。

       为此,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对此事进行了辟谣。深圳交警发布通知称,此消息为谣言,请勿以讹传讹!依照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目前只要求校车、客运车辆和运载危险品的货运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器。对私家车并无强制规定;也未规定不随车带三角警示牌。发生故障或事故后,警示牌可用来示警,但并非唯一方式。私家车无灭火器、三角牌,深圳交警不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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