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车主之家 > 汽车新闻 > 政策法规> “绿色出行” 连续停驶超30天可享车险优惠
“绿色出行” 连续停驶超30天可享车险优惠
2013年12月11日 15:36 来源: 晶报 编辑:刘敏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申报绿色出行连续停驶30天以上的车主,商业车险合同期限可顺延一个月,顺延期限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车主之家 新闻】昨日举行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暨绿色出行”宣传倡导活动启动仪式上,备受期待的“绿色出行”奖励来了——20名绿色出行荣誉车主代表昨获颁证书;绿色出行统计相关数据将分别折算碳账户积分和义工服务时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申报绿色出行连续停驶30天以上的车主,商业车险合同期限可顺延一个月,顺延期限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全市申报车辆已达63万辆

       “截至目前,全市申报车辆已超过60万辆。”市交警局交通处相关负责人形象地描述了这一成果的实效:初步测算,停驶的63万余辆车每年约能节省燃油一亿升,约能为社会节省约10亿元人民币的社会成本;每年可实现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约1100吨,碳减排约6500吨。事实上,市民积极践行“绿色出行”,在客观上也缓解了城市的拥堵。这位负责人表示,行动开展一年多来,在机动车快速增长和地铁三期工程全面铺开,交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我市深南、滨河、北环等十条主干道日平均车速基本保持在每小时46公里以上,道路通行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在昨日的活动现场,又有百余市民积极申报“绿色出行”。

       绿色出行车主可享车险优惠

       对申报绿色出行连续停驶30天以上的车主,自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可以到保险公司办理商业车险合同期限的顺延。

       具体顺延期限如何计算呢?据了解,申报绿色出行连续停驶30天以上的车主,车险合同期限可顺延1个月;如果连续停驶60天,可顺延2个月;如果连续停驶90天,则可顺延3个月。“但根据保单的优惠方案,最长顺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这意味着连续停驶90天以上,车险合同一律顺延3个月。”市交警部门表示,针对前期绿色出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已加强保障绿色出行申报、检验、履诺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并改造升级申报履诺系统,对具体措施进行了一定修正。

       公务车每周按尾号应停驶一天

       除了鼓励性措施外,交警部门还有对黄标车、公务车采取限制性停用少用措施。据了解,目前黄标车限行已实施到第十八阶段限行措施。每日7时30分至19时30分,对我市黄标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即车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单日通行,为0、2、4、6、8的双日通行。

       “将逐步、有计划地淘汰全部公务黄标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配合给予适当经济补偿等手段,鼓励车主提前报废黄标车,逐步淘汰我市全部黄标车。但黄标车在遵守尾号限行方案的基础上自愿停驶30天以上的,可参与星级评定。”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公务车有何限定?交警部门表示,依据国家发改委等17部委联合发文《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深圳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大中型客车、通勤班车、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每周按尾号应当停驶一天,停驶时间为0时至24时。

       交警部门称,在大型活动、节假日旅游景点等热点区域,加强实施有计划、易接受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不提供私家车停车位(活动主办方应当告知),由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安排公共交通接驳服务,引导市民选择绿色交通方式出行。主办方应积极配合,提前报送交通组织方案并执行。支队和市交通运输委通过通告、短信、门户网站、微博、交通诱导屏、门票等渠道及时提示引导市民出行。

       ●数据显示:

       截至目前,全市申报绿色出行车辆已超60万辆。

       初步测算,停驶的60多万辆车每年约能节省燃油一亿升,能为社会节省约10亿元人民币的社会成本。

       每年可实现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约1100吨,碳减排约6500吨。

         如何申报“绿色出行”?

       ●三种途径:

          电话申报

       拨打交警局热线电话0755-22222000 以及移动服务电话12580 进行申报。

          互联网申报

       登录深圳交警门户网站(http://www.stc.gov.cn/),点击“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图标。手机用户可免费下载“深圳交警”客户端,在绿色出行界面即可进行注册、申报。

          现场申报

       市民可通过全市各交警办事窗口和任何执勤交警的执法记录仪(PDA)进行申报。

       相关推荐阅读:
熟读三项驾驶交规 新手上路无担忧
http://news.16888.com/a/2013/1211/308875.html

[共0条评论]网友热评

提交评论0/500字

0条评论 | 查看全部>>
网络警察 返回顶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手机版 | 网站地图 | 好卖车 | 分站加盟
版权所有:车主之家(www.16888.com)
备案号:粤ICP备06021273号 电信与信息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粤B2-20080314
深圳30年网络信息杰出贡献企业 深圳电子商务协会监事单位 深圳四川商会理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