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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杰租车董事长租汽车做抵押 非法集资过亿
2012年11月05日 12:57 来源: 新快报 编辑:罗剑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出租的车子不翼而飞,承诺的租金迟迟不到账,追讨无门才发现出租给豪杰公司的汽车原已被抵押出去。董事长谌波以租来的汽车做抵押,非法套现过亿钱财,致使四百多名了老乡陷入生活窘境。

       出租的车子不翼而飞,承诺的租金迟迟不到账,追讨无门才发现出租给豪杰公司的汽车原已被抵押出去。董事长谌波以租来的汽车做抵押,非法套现过亿钱财,致使四百多名了老乡陷入生活窘境。

       11月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谌波犯集资诈骗、合同诈骗判处无期徒刑,周钢停、刘义平两名从犯获刑二年。数百受害人听完审判结果快意鼓掌。

       据检控资料,2008年至2010年,谌波、周钢停二人,为骗取他人钱财,以骏驰汽车租赁公司和豪杰汽车租赁公司的名义,以出租车辆每月即可获得8000元到12000万的高额租金,诱骗400多人将自有的600多辆丰田美瑞、本田雅阁等汽车租赁给豪杰公司。谌波拿到这些车辆以后,又通过刘义平等中间人,与第三人签订《抵押借款合同》或《贷款担保合同》,将车子作为抵押,向第三方借款15到20万,支付每月3%到5%的高息,后将车子交给第三人使用。

       谌波通过此手段前后骗取了465位人,涉案车辆648俩,车辆价格共越1.1亿元,收回金额三千九百万,损失金额起六百万。

       在此期间,谌波还以投资车辆出租生意为名,以投资10万即可每月获取6500至15000的回报为诱饵,变相集资共一亿多,造成43名投资者损失六千多万元。

       此外,谌波还以公司资金周转不灵向彭某借款700多万,用5张无法兑现的支票作为还款并逃匿。综上,谌波犯下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集资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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