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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新建:中国消费者也需要“柠檬法案”
2012年03月15日 14:33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编辑:胡马东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虽然柠檬是酸涩的,但它是碱性食品,对身体是有益的,所以美国保护汽车消费者的法案被称为‘柠檬法案’还是很有道理的。”近日,在“沃尔沃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研讨会”上,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副司长许新建表态,在保障汽车质量安全问题上,必须坚定不移,有压力,才有动力。

       “虽然柠檬是酸涩的,但它是碱性食品,对身体是有益的,所以美国保护汽车消费者的法案被称为‘柠檬法案’还是很有道理的。”近日,在“沃尔沃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研讨会”上,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副司长许新建表态,在保障汽车质量安全问题上,必须坚定不移,有压力,才有动力。

       上世纪80 年代,虽然美国汽车已经普遍实施产品“三包”,但仍然存在诸多的质量问题。那时,美国汽车厂商通常的做法不是去认真改善产品质量,而是聘请律师跟车主打索赔官司。于是,美国消费者纷纷将目光投向质量问题更少且售价便宜的日本汽车。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商业部认为,由于美国汽车厂商的原因,导致了美国汽车的危机,于是开始实行汽车保用法,俗称“柠檬法案”。

       “柠檬法案”的核心是结束汽车厂商的强势地位,将汽车质量的否决权交给车主。于是,消费者在不用打官司的情况下,以修车单据为凭据直接可以通过消协的代为执行来让汽车厂家承担损失,索赔过程非常方便。由于赔付金额巨大,迫使美国汽车厂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从而扭转市场颓势。可以说,如果没有这项法案的存在,便不可能会有今日的通用和福特。

       反观今日中国市场,不仅没有“柠檬法案”,就连汽车“三包”都至今迟迟不能出台。“我局目前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制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提高法律层级,完善监管手段,加大处罚力度,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我局部门规章立法,从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角度出发,正在研究制定《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求完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落实。”许新建告诉记者,由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和汽车“三包”主要还是侧重汽车产品的质量和行驶安全,对于车内空气质量和汽车尾气排放等方面没有涉及,因此,还需要其他法规和像《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这样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来完善和补充。

       3月1日,环保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出台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填补了国内机动车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空白,使国内一直处于无法规、无标准、无监管“三无状态”的机动车车内空气质量有了一个“国标”。然而,由于《指南》属推荐性国家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因此能否真正起到规范作用,目前还不得而知。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表示,由于中国没有一套强制控制标准,因此导致了大量外国品牌汽车在中国投放的产品与在欧美投放的产品标准不一致。他建议中国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应当尽快实现与汽车发达国家接轨,并加速《指南》向国家强制性标准转变。

       沃尔沃自成立伊始,就把安全和环保作为企业的使命和品牌DNA,提出了零排放、零伤亡的美好愿景。”沃尔沃全球高级副总裁兼中国区董事长沈晖表示,要提高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必然会在成本上有所提升,比如沃尔沃汽车座椅使用的填充物全部提炼自大豆纤维,其通风口使用的过滤器也是根据业界最高质量标准采购,但是,这点成本上的增加是值得的,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告诉记者,车内空气污染已经严重威胁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成为困扰广大消费者的一个突出问题。深圳消费者委员会参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对车内空气的检测试验结果显示,83.3%的送检车辆车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中国科学院所属中科理化环境分析研究中心的检测结果显示,车内空气中所含的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比室内平均超标30%,菌落总数平均超标77.65%;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检测数据也显示,近七成车辆车内空气质量不达标。

       如此触目惊心的数据,再一次提醒我们关注车内空气质量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指南》上升为强制性标准之前,汽车制造厂商都应当尽快提高生产标准、改良生产工艺、使用绿色环保的材料,确保产品环保、安全。”董祝礼表示,只有大家共同推进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不断提高,推动此标准逐步上升为强制性标准,才能增强市场竞争力,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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