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将汽车下乡政策延长实施至明年年底,已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
(六)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减按7.5%征收。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
将车购税削减二分之一调整为削减四分之一,是个很有智慧的决策。
第一、既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又避免了市场和汽车业对政策的依赖性。
对上年的政策有延续有承接,对下年的政策有铺垫有过渡。而且政策执行期限很明确。也是一个权宜之计。期限过后,还有调整的空间。根据汽车市场的实际需要,如果市场仍然需要刺激,可以加大力度,如果不需要,可以执行老政策,回旋的余地大,为此后政策的调整留足了灵活的空间。
如果政策不作调整,很可能使汽车市场和汽车企业对政策产生依赖性,企业主动依靠降价拉动消费的积极性会萎缩,主观能动性消失。
第二、既发挥了政策的导向作用和对内需的刺激力度,又审慎稳健,避免了副作用。
虽然车购税政策作了调整,但大方向没有改变,使政策具有稳定性的同时呈现出对内需的积极拉动和刺激消费意图,鼓励作用还在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汽车下乡政策调整得更为积极,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使政策力度增强,使不同方向的政策相互协调,共同发挥作用,形成政策的整体优势效能,政策的整体力度提升。
第三、汽车市场的消费需求已经被拉动并形成兴旺态势和行走惯性,具有明显的稳定性趋势,而且明年后年的总体趋势不会有大的起伏,继续偏强刺激已无必要。笔者2009年10月20日曾经发表过《过度刺激矫枉过正汽车制造小心畸形》的评论,对过度的政策刺激的弊端作了分析。其论点主要为:临渴掘井式的发展方式永远是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而过于注重眼前效益的短期行为是对长期效益的排斥与忽略。汽车社会的发展应该遵循生态型汽车社会的发展规律,尊重规律,顺其自然;而过度的刺激则有悖于自然的汽车生态。汽车生态的准则就是中庸之道。中,就是适合;庸,就是规律。违背发展规律,就意味着脱轨和失衡,而这恰恰是畸形的开始。车购税政策就是权宜之计。既然“权宜”,就该适可而止,见好就收,借坡下驴。过犹不及。远水不解近渴。调远水而解近渴,就是透支消费资源,就是提前释放未来的消费潜力,就是竭泽而渔。中国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够多了,比如土地,吃祖宗饭,占子孙地已形成惯性很难遏制。汽车业的竭泽而渔一旦形成惯性,将无法制动,并将与土地资源的竭泽而渔形成对资源的钳形联合掠夺之势。
而政策如此调整,恰恰具有中庸的意味,很有分寸,谨慎稳健,没有起伏,不会带来市场动荡,富有智慧。
第四、车购税政策作适当调整,刺激内需的同时可以刺激汽车企业发挥车价优惠和下降的积极性,促使车价下降,加快车价下降的速度,迫使汽车企业挤压剩余的汽车价格下降空间,一举两得。